由祥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的一起涉嫌无证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一案,涉案气瓶148个(其中容量50公斤气瓶112个、容量13公斤气瓶31个、容量10公斤气瓶1个、容量5公斤气瓶4个),涉案液化石油气瓶内灌装的液化石油气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共5.445吨,我局依法扣押了上述物品。因货主信息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请上述物品所有人、权利人和权利相关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合法证明文件。逾期,祥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视上述财务为无主财务,并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将依法对上述扣押涉案物品先行处置,且不免除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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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开封市祥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