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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完税证明开具

祥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fuqu.gov.cn    时间:2019-09-03    浏览:0




事项类型

其他职权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主体

区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是否涉及中介

不涉及中介服务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1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

是否收费



收费方式

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涉及收费

申请条件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是指税务机关按规定要求为纳税人开具相关纳税证明文书的业务活动。税收完税证明

分表格式和文书式两种。1.开具完税证明适用范围:(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横向

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

税收票证的。(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

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4)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

出具证明的;(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2.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款,

已经入库或退库的,可以开具完税证明。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税收票证需要税务机关另行提供的,应当

登报声明原持有联次遗失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税款经核实确已缴纳入库或从国库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或提供原完税税收票证复印件。4.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为纳税人开具税收票证的,税务

机关核实税款缴纳情况后,应当为纳税人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5.对于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因出国、

向境外转移财产、对外投资等原因需要完税证明并向税务机关提出要求的,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开具其

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的完税证明,当纳税人开具的证明发生丢失等情况时可申请多次开具。


办理结果类型

证明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办理结果获取说明

凭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形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通办范围

定点办理

监督投诉

12366

咨询电话

拨打12366热线,或者拨打

各地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详见

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

/bsfw/bsdt/。

最多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办公时间

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详见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地址,详见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交通指引

通过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查询办税服务厅交通指引。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1.《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第十七条,第四十六条:

第十七条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其适用范围是: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

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

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三)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四)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税务机关在确保纳税人缴、退税信息全面、准确、完整的条件下,可以开展前款第四项规定的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工作,具体开具

办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四十六条 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税收票证需要税务机关另行提供的,应当登报声明原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