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西姜寨镇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西姜寨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fu.gov.cn)上查阅《目录》,也可到西姜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现场查阅。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开: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网站;
西姜寨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
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西姜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祥符区西姜寨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371-26733618
邮政编码:475100
(二)申请方式
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邮寄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西姜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现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其他特征描述;
(3)获取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查。申请内容不完整的,将告知申请人补正。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遵循“一事一申请”原则,一个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手续;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可给予指导和释明;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依法不予公开或部分公开;
申请人以信息公开申请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备案号:4102240200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