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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汴祥政〔2022〕26号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祥符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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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预案的背景和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认真剖析我区近年来防汛减灾经验,全面查找问题。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树牢灾害风险意识,用大概率思维应对极有可能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周期加强防汛应急管理,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案的主要内容

《开封市祥符区防汛应急预案》共编制11章

1 总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 应急准备

3.1组织准备

3.2工程准备

3.3隐患排查治理

3.4预案准备

区防办要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指挥机构和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一河一案、一乡镇(街道)一案、一村(社区)一案的要求,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形成全区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3.5队伍准备

(1)防洪工程管理单位抢险力量。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组建专(兼)职防汛抢险救援队伍,按规定配备工程抗洪抢险装备器材,承担巡堤查险、设施设备启闭及风险隐患排查处理、险情先期处置等任务。

区防汛抢险救援力量。组建不少于50人区级防汛抢险救援突击队,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不少于20人的防汛应急救援队伍;行政村要结合民兵连队伍建设,建立民兵应急救援力量;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需要,组建或者明确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3)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洪涝灾害区级救援队1支。

(4)部队防汛突击力量。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按照军地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参加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救灾。

3.6物资准备

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原则,做好防汛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准备,做到装备器材入库,物料上堤、上坝、上关键部位。

区、乡、村防汛和救灾物资按照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开封市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标准》进行储备,储存在本级防汛指挥机构指定的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级政府可采取协议储备等方式充分利用民间物资,作为政府储备物资的有益补充。

有防汛抢险救援救灾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做好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补充等工作,每年汛前开展物资清查,建立完善物资调运联动机制,提高物资保障能力。

3.7避险转移安置准备

3.8救灾救助准备

3.9技术准备

3.10宣传培训演练

区防指每年举行一次防汛抢险综合演练。应急、水利、商务、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气象、供电、通信等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开展演练,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和相关技术支撑队伍集中训练。

乡镇(街道)、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结合实际,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

4风险识别管控

5 监测预报预警

6应急响应

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区防指根据气象、水利、河务、城管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长签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区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签发启动。如遇紧急情况,可以先行启动,随后补签。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区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7  抢险救援

8 信息报送及发布

9 善后工作

10预案管理

相关文件:汴祥政〔2022〕26号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祥符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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