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布祥符区区级及其区级业务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
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分为区级、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两个层级,每个监督单位都确定了主管科室和办理人员,投诉举报人根据投诉举报事项选择相应的执法投诉机关。
区级投诉举报电话:0371-26662388
祥符区行政执法监督
区级业务主管部门: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371-26664627
区教育体育局:0371-26665350
区公安局:0371-26662066
区民政局:0371-26681185
区司法局:0371-26662388
区财政局:0371-26661206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1-26661049
区自然资源局:0371-26661061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0371-12345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1-26664307
区城市管理局: 0371-26663190
区交通运输局:0371-23218989
区水利局:0371-26661095
区农业农村局:0371-26661034
区商务局:0371-26667294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371-26662203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371-26660377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371-26661056
区应急管理局:0371-26661256
区审计局:0371-2666263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371-26663532
区统计局:0371-26661123
区医疗保障局:0371-26665832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0371-26661266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0371-26662733
区档案局:0371-26663311
区机要保密局:0371-26662903
四、监督举报须知
受理机关将为举报人采取保密等保护措施,依法保护举报行为不受打击报复。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