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帮扶政策
主要是通过对“两类人员”实行免费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我们人社部门主要有5项培训补贴政策。
1.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脱贫人口参加经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学习且符合条件的,按每学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7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培训期间,对脱贫人口按规定给予生活费、交通费补贴。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免费为脱贫人口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逐步实现脱贫劳动力持证上岗,逐年提高持证就业率,确保稳定就业。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2. 生活费补贴。“两类人员”参加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包括实习)的,可向户籍地或常驻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随培训补贴一并申请发放。
3. 一次性交通费和住宿费补贴。“两类人员”到县市外省内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可向户籍地或常驻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交通费和住宿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交通费和住宿费发票据实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300元。
4. 岗前培训补贴。企业新招用“两类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岗前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职业培训补贴相应标准的80%执行。
5.脱贫家庭学生助学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学生,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免除学费,并且可以获得每人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技能培训相关流程
一、培训前
(一)开班申请
培训机构培训开班前,需制定培训计划,提交培训开班申请相关材料,并将学员信息录入系统,审核通过的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开班材料的准备
1、开班备案表:信息填写完整,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2、培训课程表与教学计划:要求理论与实操兼具,且实操课时不低于60%,教学计划与课程表保持一致
3、拟培训人员花名册:按照要求填写信息
4、培训教师相关证件:培训教师专业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必须与课程表人员一致
5、学员档案:按照要求收集完善
6、培训教材及实操耗材照片
7、督导单(一式三份)及督察统计表
所有开班资料准备齐全缺一不可,待人社部门审核完毕才允许开班,否则视为无效。
二、培训中
(一)过程监管
推行指纹签到、人脸识别、蓝牙签到等模式,理论教学全程录像,人社局人员至少进行三次督导检查,查看学员出勤情况及课堂纪律并进行点名。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得低于15分钟。培训过程全程监控视频必须提供完整的,摄像头应放在培训教室的最前端,能看到全部学员,全程监控视频里要显示时间。补贴资金按平均人数为基准予以核拨。
(二)强化质量监管
就业技能培训师生比、工位与培训学员比保持在1:20左右,每课时不低于45分钟。技能实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5%,通用职业素质应占总课时的10%左右。培训过程中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为其补课。培训后凡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作业安全证书)、专项职业资格证书的,应优先组织培训学员参加鉴定评价。
三、培训后
(一)资料整理及装订
1、按照培训目录有顺序的规整培训档案资料
2、每个班次第一页加封皮,内容有(培训班次、机构名称、学员身份类别、培训专业、培训等级、申报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培训期限、培训地点);
3、培训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签字盖章;
4、开班材料
5、补贴申请表人数及金额核对要精准,表格右上角第-批与封皮培训班次一致;
6、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台账(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的人员)要与补贴申请表人数保持一致;
7、指纹打卡记录要完整,尤其是补贴人员指纹打卡记录要严格完成培训课时,不能出空缺,否则无法申请培训补贴;
8、鉴定(评价)人员成绩单,要有负责人签字及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9、学员取得的证书复印件及代为申领培训补贴协议要标注序号,确保与申请补贴人员一致。
10、按要求落实培训后回访工作,并填写就业状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