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了由区级河长带头,乡镇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带动本乡镇乡级河长巡河,乡级河长带动村级河长巡河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区、乡、村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全区三级河长巡河2.30万次,其中区级155次、乡级1769次、村级2.11万次,巡河率100%,始终保持全市第一。
二是建立“河长+”工作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联动会商制度,组织开展巡查河湖行动、排查化解涉河湖矛盾纠纷、打击涉河湖环境违法犯罪等,为河长制保驾护航。
三是按照水利部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我区出台了关于转发河南省水利厅《纵深推进全省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对“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全部销号,销号率100%。
四是做好主汛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为切实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我区在全面进入主汛期之前,按照省、市河长办部署要求,对全区所有河流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均未发现河道采砂现象。
五是持续河湖保洁常态化工作。祥符区结合防汛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各乡镇加强巡河及河道隐患排查力度,对河道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河道阻水建筑、埂、坝等影响行洪的设施。加大辖区内河道沟渠的保洁力度,尤其是沿国、省、县道的重点河道及支流,一定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阻水埂坝。
六是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祥符区河长办利用“世界水日”以世纪广场为主会场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页、宣传品、现场讲解等形式,认真向广大群众介绍河长制及河道保护、节约用水等相关知识。让群众广泛了解河长制,增强群众保护河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营造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