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
应急预案
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局
2025年4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期防灾减灾理念,做好开封市祥符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效防御和减轻水旱灾害,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开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开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开封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区域旱情等级》(GB/T 32135-2015)、《干旱灾害等级标准》(SL663-2014)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本预案适用于开封市祥符区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
(1)坚持依法防汛、依法抗旱的原则。
(2)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雨情、水情、旱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实现水利工程科学调度,最大限度降低水旱灾害风险。
(3)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保证河道堤防不决口,水库大坝不垮坝。遇超标准洪水时,采取相应对策,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4)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抗旱工作要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协调生产和生态用水。要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组 长:董鲲鹏 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田秀辉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伍群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书果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宗传刚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
许才伍 一级主任科员
王建良 保留原职级待遇(正科级)
李 伟 保留原职级待遇(副科级)
郭军峰 引黄灌区事务中心负责人
成 员:周春生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股长
马永杰 局办公室主任
苏俊霞 局财务股股长
赵东领 局工程规划建设监督管理股股长
李文彦 局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纠利辉 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侯 勇 引黄灌区事务中心副主任
周 杰 引黄灌区事务中心副主任
娄国磊 引黄灌区事务中心副主任
王建松 引黄灌区事务中心副主任
牛振涛 引黄灌区事务中心河道管理股股长
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股长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一)综合组
组长单位:马永杰 局办公室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局办公室: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综合、上报;负责车辆的组织安排。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的收集、汇总,水旱灾害防御简报和汛情反映的组织和编写工作。
(二)工程组
组长单位:宗传刚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成员单位:局水旱灾害防御股、局工程规划建设监督管理股、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引黄灌区事务中心。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修复、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方面的工作,负责水库、堤防、水闸防洪工程安全度汛方面的工作。
局工程规划建设监督管理股:负责在建工程的汛期安全施工和度汛方面的工作,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工作。
引黄灌区事务中心:内涝和灌区工程安全度汛方面的工作。
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非季节性河流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工作。
(三)调度组
组长单位:周春生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成员单位:局水旱灾害防御股、局工程规划建设监督管理股。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重点河道、水闸等工程调度运用工作,负责掌握水库、堤防、水闸工程运行状况。
局工程规划建设监督管理股:负责防汛调度技术支撑工作。
(四)抗旱组
组长单位:周春生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成员单位:局水旱灾害防御股、局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局工程规划建设监督管理股。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水工程抗旱应急调度;负责全区旱情、灾情掌握和发布及应急响应管理。
局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墒情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水库和河道蓄水情况。
局工程规划建设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区大中型灌区抗旱期间灌溉管理工作。
(五)水情测报组
组长单位:周春生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成员单位: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雨情、水情及时传报;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并及时提供重要雨水情预报、雨水墒情简报。负责水情、旱情信息发布。
(六)通信保障组
组长单位:马永杰 局办公室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
职 责:负责有线及无线通信联络畅通,保证防汛需要,坚持24小时值班。
(七)宣传报道组
组长单位:马永杰 局办公室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职 责: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宣传报道方面的工作。
(八)物资与资金组
组长单位:周春生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成员单位:局水旱灾害防御股、局财务股。
局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组织、储备调运,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检查、保管,根据需要做好有关物资的调运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各乡镇防汛物资储备情况。
局财务股:负责水旱灾害防御资金的申报及下达等工作。
(九)后勤保障组
组长单位:马永杰 局办公室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局水旱灾害防御股
职 责:保证电源供应,如遇停电,在15分钟内启用备用发电设备供电;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指挥中心不间断供电、供水及空调的供电工作;办公区交通疏导及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1)区水利局应保证水情旱情信息的及时采集,气象信息的收集。并加强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会商,尽可能延长洪水预报的有效预见期,提高预报的准确性,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快速、准确、及时的实时信息。
(2)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① 当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巡查和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防洪河道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到区水利局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
②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或冲毁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责任人、通讯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做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1)水利设施损毁信息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水雨情、损毁情况等。
(2)水利设施损毁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损毁情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市水利局。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受旱面积、影响人口,以及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加强旱情、水情的监测,及时掌握水雨情变化、工程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遇干旱时,农业部门监测的土壤墒情、气温应每旬上报;遇特大或严重干旱时,要加大土壤墒情的测报频率,并及时上报测报分析结果。
水利部门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河道蓄水情况应每旬上报;遇特大干旱和严重干旱时,监测的河道蓄水情况要逐日上报,监测的地下水位变化情况要及时上报。
乡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及时统计和核实所管辖范围内的旱情和抗旱行动情况等抗旱信息,及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落实防汛责任人、队伍和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落实抢险技术支撑专家库。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和旱损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河库应急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检查维修好各种水旱灾害防御通信设施,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卫星电话,保证通信畅通。做好通信人员的培训和建立相关管理使用制度,防止发生破坏和不正确的使用。
(7)水旱灾害防御检查。实行以查组织责任、查监测预警、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1)当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水利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利部门应跟踪分析河道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
(1)凡可能遭受洪水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利、应急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信息。
(2)凡可能遭受洪水灾害威胁的地方,应编制乡、村两级防御预案,落实乡、村、组、户四级责任人,保持语音广播、手摇警报器、手持扩音器、铜锣等预警设施完好,明确转移路线和地点。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抗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根据水旱灾害发生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从低到高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应急响应启动,由区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局长批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出现险情;
(2)中小型河道堤防出现较大险情;
(3)主要防洪河道超过警戒水位;
(4)发生局部暴雨和洪涝灾害;
(5)干旱等级为轻度干旱。
(1)由区水利局分管领导主持会商,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水利局相关处室、单位派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农业、应急部门参加会商。相关乡镇水利主抓副职参加会商,并汇报有关情况。
(2)水利局向有关乡镇水利站、有关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2)发生区域性洪涝灾害;
(3)洪涝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干旱等级为中度干旱。
(1)由区水利局分管领导主持会商,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水利局相关处室、单位派员参加会商,邀请应急、农业、参加会商。相关乡镇水利主抓副职参加会商,并汇报有关情况。由区水利局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协助乡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2)水利局向相关乡镇水利站、有关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接近保证水位;
(2)主要防洪河道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发生区域性严重洪涝灾害;
(4)干旱等级为严重干旱。
(1) 区水利局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水利局相关处室、单位派员参加会商,邀请应急、农业部门参加会商。相关乡镇水利主抓副职参加会商,并汇报有关情况。
(2)区水利局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3)水利局向相关乡镇水利站、有关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利工程调度、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堤,及时控制险情。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主要防洪河道和重要河段出现超标准洪水;
(2)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干旱等级为特大干旱。
(1)区水利局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水利局相关处室、单位派员参加会商,邀请应急、农业部门参加会商。相关乡镇水利主抓副职参加会商,并汇报有关情况。
(2)区水利局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3)水利局向相关乡镇水利站、有关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 洪涝灾害防御、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堤,及时控制险情。
水利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汛情和旱情变化和对我区的影响情况变化,决定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终止应急响应。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安备案号:4102240200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