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
实施主体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对象
|
个人
|
|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
是否涉及中介
|
不涉及中介服务
|
|
|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1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1
|
|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方式
|
不收费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涉及收费
|
|
|
申请条件
|
无
|
|
|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
|
|
|
办理结果获取说明
|
本人持身份证办理
|
|
|
办理形式
|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
通办范围
|
跨省
|
|
|
|
监督投诉
|
037126661049
|
咨询电话
|
037126662076
|
|
|
|
最多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
|
|
办理地点
|
开封市祥符区恒福街21号人社局
|
|
|
交通指引
|
9路车到祥符汽车站下车向南约100米至恒福街向东50米路南
|
|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
|
|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
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
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
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
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
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
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
5. LD/T 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
6. LD/T 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a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margin: 0px; padding: 0px 25px;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transition: 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