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资金兑付工作,根据《开封市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汴农计〔2019〕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
二、方案内容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资金的分配
中央和省财政根据耕地面积(2014年国土四调数据)分配我区补贴资金,市财政已将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下达到我区。
(三)补贴资金的管理
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全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当年未使用完的补贴资金以及上年结转资金,可在下年继续统筹安排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四)补贴面积的界定
补贴面积以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地方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经确权的国有农场耕地,根据农场职工与国有农场签订的承包、租赁等合同(协议)参照上述排除法调整后的面积兑付补贴资金。
(五)补贴面积的核实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做好申报、核实、公示和补贴发放工作。根据《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内容,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内容事项进行核实、登记、汇总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各村委上报补贴面积等表册内容进行核实、汇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按《清册》的完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汇总清册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公示照片电子版,一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经各乡镇政府确认、核实无异议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后,送区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清册》内容包括乡、村分户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款固定兑付账户(折、卡号)、联系方式等内容。各行政村上报的分户清册及宣传、公示等影像资料由乡镇人民政府保存。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具体情况(包括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结转结余资金等)于6月30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国有农场负责对照《清册》内容做好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国有农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国有农场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送区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六)补贴资金的兑付
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办法兑付给补贴对象。区财政局按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确认后的《清册》内容,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补贴存款固定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时,应注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字样。补贴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和补贴对象补贴存款固定卡(社会保障卡),可随时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兑付补贴资金,事关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和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不折不扣落实补贴政策。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实施方案、核实补贴面积、监管实施过程等工作,并根据《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豫财办农〔2014〕29号)要求,做好《清册》等补贴信息的归集、整理、存档。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发放兑付工作进展情况等。金融部门要做好资金调度衔接,进一步完善设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方便农户存取补贴资金。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社会保障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随意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
(三)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以及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了解补贴政策,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政策咨询服务。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同时,设立政策咨询电话:0371-26663005(区财政局);0371-27880618(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都要设立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在补贴资金兑付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和农村稳定。
(五)加强监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都要组织成立专门督导组,特别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凡发现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挪用、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强化工作保障。区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信息档案建立和补贴工作督导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附件1:祥符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开封市祥符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清册
附件3:祥符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附件1
祥符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鹏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 豪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胡庆波 朱仙镇文化旅游发展试验区党工委书记、
朱仙镇党委书记
赵 涛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登斌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勇 区农发行行长
侯松林 区宋都农商行董事长
董鲲鹏 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俊波 万隆乡乡长
郭 剑 西姜寨乡乡长
赵 茜 范村乡乡长
张天超 陈留镇镇长
毛薷瑶 半坡店乡乡长
王 涛 仇楼镇镇长
宗 鑫 兴隆乡乡长
高晓辉 八里湾镇镇长
王 敏 罗王镇镇长
赵 政 曲兴镇镇长
杨德丰 杜良乡乡长
万国臣 袁坊乡乡长
曹 伟 刘店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赵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开封市祥符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清册
乡(镇) 村 组 村委盖章: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补贴面积 (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固定补贴存款账户 | 联系方式 | 户主签字并按指印 |
合计 |
附件3:
祥符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乡(镇)(盖章) 负责人签字:
序号 | 行政村名称 | 户数(户) | 补贴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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