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优化行政审批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开封市祥符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编制了《开封市祥符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 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汴政办〔2023〕20号)要求,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开封市祥符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区直有关单位对照《开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形成了《开封市祥符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二、编制过程
清单编制过程中,重点把握4个方面:一是应领尽领。对照《开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逐项确认需我区、乡两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除因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等因素我区无需认领实施的事项外,全部予以确认并纳入我区清单。二是全面覆盖。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全面梳理我区地方性法规、区政府规章设定由区、乡两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许可事项、实施部门、实施层级全覆盖,确保清单完整准确。三是上下衔接。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编码应当全国统一,下级清单不得变更,主管部门、实施机关原则上要与上级清单一致”的要求,严格依据《开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我区清单,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四是依法依规。充分考虑我区放权赋能改革实际,结合我区行政许可事项直接下放、授权、委托实施等情况,依法依规对《开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明确的实施层级和具体实施机关进行调整。
三、主要内容
《开封市祥符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依据《开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体例,包括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要素,共275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27个主管部门,涵盖区、乡2个实施层级。清单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中央层面设定市级及以下实施的事项,共262项,涉及27个主管部门;第二类为中央层面设定中央、省驻汴单位实施的事项,共7项,涉及4个驻汴单位;第三类为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市级及以下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6项,涉及4个驻汴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清单落地实施,《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汴祥政办〔2023〕17号)围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推动审管联动有序衔接等3个方面,对清单的编制、实施和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相关文件: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