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祥符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开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依法行政,结合实际,形成了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具体职能部门牵头抓、各部门协作合力抓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制定了《开封市祥符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每季度区政府常务会议至少研究部署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其纳入全区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扎实有序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加快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促进法治祥符建设。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奖惩,由区司法局牵头每季度对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排名,并落实相关奖惩措施,督促责任人履职尽责到位。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依法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和物同防”的防控策略,高标准、严要求,扎紧扎牢“四个口袋”,全面堵塞防控漏洞,深入细致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稳保“零确诊、零疑似”双零防控成果。二是多措并举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三大建设年”为契机,突出市场主体地位,着力优化工作机制,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流程再造,着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创新设立“办不成事监督窗口”和设置“有诉即办专区”、“长者服务专区”,公开受理和解决企业及群众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破解“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这一“放管服”改革的痛点和难点,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疏通办事“梗阻”,破解“办不成事”难题。2021年,共办理业务415996件,日均业务量1664件,收到表扬11次,其中感谢信2封,锦旗9面。三是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畅通事项办理渠道,采取区级实体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三个实体窗口和政务服务一体化网络、手机APP网络统一申办、综合受理的服务措施。2021年度,我区“豫事办”APP注册量40万人次,超过省下达的14万任务量的近三倍;“汴捷办”APP的注册和使用量,在全市占比16.24%,居全市第一名。共梳理出政务服务事项2175项,涉及全区38个单位,其中行政许可事项848项。目前,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3%,不见面审批率99.3%。所有事项全部进驻服务大厅办理,做到了应进必进,进驻单位35个,进驻事项为2031个,100%接入了“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是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执法人员库,从根本上解决以往执法监管中“想查谁就查谁、谁想查谁就查”的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对市场主体实现了“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减轻了企业负担。开展信用风险双随机抽查,共抽查2225户,其中中高风险147户、中风险172户、信用风险个体1507户、农专社129户。通过检查246家失联企业已列入异常名录,检查率、录入率均100%。五是持续加强乡镇(街道)赋权和推进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积极探索乡镇(街道)与区直部门间“双向吹哨、双向报到”的管理体制。目前,我区已下放职权117项。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行之有效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打破现有行政执法一个部门“单兵”作战的模式,积极推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执法模式。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加深对规范性文件的认知程度。举办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培训班,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增强共同做好我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1年我区共印发政府文件68件,均在规定要求范围之内。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我区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区政府全年共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政府组成部门共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均按要求备案。三是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集中开展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及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涉及新行政处罚法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3件,对《条例》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涉及行政处罚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进行了清理审核,经清理其中有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
(四)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区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承办单位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最后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外聘2名政府法律顾问,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都有政府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2021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4次,审查合同4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46份,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指导全区各部门、各乡镇均完成了法律顾问聘任工作。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跨县区结对帮扶,示范点创建工作再提升。以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结对帮扶为重点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区税务局、城管局充分发挥标兵示范带动作用,分别与杞县医保局、兰考县城管局结成帮扶对子,杞县人社局与区人社局结对帮扶。通过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并通过观摩会、现场会等方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作用。通过成立创建工作专班、提高申创材料规范化水平、营造创建氛围等进行全程指导,区税务局成功通过涉重组示范点验收。二是突出重点,不断创新发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持续推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方法,探索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区生态环境局探索推进“环保管家”新型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以“环境执法监管+服务”架起政企沟通桥梁,被省办采编;“办不成事”监督窗口被省大数据局通报表扬,并受到多家媒体的宣传报道。区城管局积极开展服务型执法走访调查活动,深入了解群众在城市管理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摸清了群众所思所盼,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28件。在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坚持“执法三步走”即“一次批评教育,拍照记录;二次警告,拍照记录;三次罚款(就低不就高)”的执法理念,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三是规范化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行政执法中的功能和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行政调解室,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能够及时申请行政调解。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门举办了新行政处罚法培训班。编制了全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和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开封市第二黄河河务局成功创建第五批市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我区各行政执法主体。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和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考试情况,对我区1064名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年度审验,对审验未通过的82名行政执法证人员,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执法证件。对乡镇(街道)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并获得开封市首届“法治杯”知识竞赛三等奖。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执法案卷集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市场监督、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8个重点领域进行了行政执法实地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督促落实。选取典型突出问题开展调研,逐步探索建立新型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共备案重大行政处罚22件。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追责力度。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开封市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加强对涉及容错纠错干部的跟踪回访,及时掌握思想动态,通过开展交流谈心,帮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干部选拔任用时客观评价犯过错误的干部,对犯过错误,但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在影响期满后,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大胆使用,坚决防止多干多错多罚、少干少错少罚、不干不错提拔的逆向激励现象。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二是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依法全面开展审计监督,将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项目作为审计重点,不断加强对预算执行、权力运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截止目前,共完成审计项目49个,其中完成投资审计项目5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5个,财政预算执行、乡镇财政决算及部门预算执行等审计项目29个,移送移交6起,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48.8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37094.8万元。三是强化权力制约,规范服务行为。在审批窗口等办公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等信息。在原职权目录的基础上,对区直单位行政职权目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共保留行政职权2885项,其中行政许可143项、行政处罚2018项、行政强制110项、行政征收13项、行政给付20项、行政检查206项、行政确认45项、其他职权330项,印发了《关于印发开封市祥符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重点对涉及民生的执法单位加强督查,不断纠正行政执法中不规范现象。组织协助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要求部门行政首长对每年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有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亲自督办处理,听取汇报、研究案情、审查把关。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复议阶段,以有效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力度,在受案之前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不盲目增加案件数量,在审理阶段做好调解和解工作,降低诉讼数量,在案件办理全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程度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合法合理。2021年,我区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5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二是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立足人民调解,聚焦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介入调查,整合多方力量,注重科学方法,强化服务意识。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753件,调处成功14740件,调处成功率为99.8%,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不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切实增强队伍建设,提升调解能力,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全区现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115名,其中361名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区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61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345个,已形成纵向包括“乡(镇)、村(社区)、组”横向包括综治信访、法院、公安、司法、人社、妇联等部门联动调解网络。三是注重综合施策,推动创新发展信访工作。充分利用区领导带头高位协调推动的引领作用,推进化解了一批涉及教育、环保、住房等领域的群体性、层面性信访矛盾。开展治理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三年攻坚工作,中央第一批交办我区115件,已化解112件,化解率97.4%,排名在全市第一方阵;第二批交办我区53件,已经化解43件,化解率为81%,排名全市前列。积极开展信访案件清零行动,将今年以来主要领导签批案件(17件)、初访案件(127件)共144件进行了集中交办,限期清零。四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区15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45个村居(社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顾问分别在分包服务区域建立了法律咨询微信群,为群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并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等法律服务。开展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和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促进司法公平与正义。全年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3件,接待群众咨询6000余人次,满意度平均达到99%。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全区《2021年度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河南省营商环境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每季度至少集中学法一次,每年度不少于四次。举办了区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和全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二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法内容提出明确要求,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档案,在职级晋升时,向法治素质较高的人员倾斜,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把法治讲座与加强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利用机关各类会议前后碎片时间进行学法,并适时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工作。常年利用学习强国和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督促领导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和责任机制。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机构的积极作用。区政府、各乡镇政府每季度、区政府各部门每半年至少在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持续完善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指标,科学划分考核类别,创新改进考核方法,做好年度全区法治(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二是加大全面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明确机关单位的普法职责任务。出台了《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让“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折不扣、落地落实。组织普法成员单位开展了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场以案说法进乡村、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邪教集中警示教育、“五治融合”“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全区共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00余场,设置宣传咨询台323个,悬挂横幅标语1740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862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700多人次。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活动,丰富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增强了全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祥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紧密,没有真正形成全方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的能力。二是政务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在有关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民营企业发展的核心环节,相关政策精神在基层执行效果有待提升。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仍有差距,执法队伍力量保障、能力素质与新要求新任务不相适应,基层综合执法存在盲点多、力量弱、推进慢的问题。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有待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相关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需要加以固化,市场主体参与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大力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持续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法治建设专项督查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示范创建活动。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切实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效。不断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
四是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畅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渠道。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成效,扎实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柔性执法”试点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力度和突出问题整治深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六是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认真落实全区“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普法工作。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办:祥符区人民政府